(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商丘市教体局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睡眠管理作为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抓手,形成全覆盖、常抓不懈管理机制。

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将睡眠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首要任务部署实施,成立“五项管理”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明晰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睡眠管理任务全面落实到位。

明确时间,保障充足睡眠。商丘市教体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调整中小学生上午上课时间的通知》《关于规范寄宿制学校作息时间的补充通知》等文件,明确了“三个时间”,即中小学生每天必要睡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学生作息时间(寄宿制学校晚自习结束时间小学不晚于20:30,初中不晚于21:30,高中不晚于22:00。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小学、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

宣传引导,促进家校协同。广泛宣传解读睡眠管理等文件精神,宣传推广各地各校落实的典型案例。通过相关课程教学、班团队活动等方式,大力普及有关“睡眠管理”知识,提高学生思想认识和自我管理能力;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宣传相关管理规定,争取理解支持,形成家校协同落实合力。

动态监测,畅通反映渠道。依托全国基础教育“双减”直报监测平台,将睡眠管理相关指标作为重点监测内容,实时监控跟进各县(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落实睡眠管理实际情况,指导各地各校进一步巩固提升睡眠管理工作成果。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家长反映意见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

(商丘市教体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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