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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02016.HK)发布公告,2023年5月17日,该公司知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编号为“(2018)沪01执1095号之一百三十四”的《执行裁定书》,并已于2023年5月17日送达相关买受人。根据该《执行裁定书》,联合竞买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人民币30.06亿元的最高价竞得上述股份。该《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截至2023年5月17日收盘,浙商银行(02016.HK)报收于2.73港元,上涨0.33%,换手率0.01%,成交量62.0万股,成交额169.33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浙商银行港股市值134.8亿港元,在银行行业中排名第17。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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