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中职教育基础地位,推动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籍双向互转。在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上,《方案》强调要把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并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

为实现职业学校毕业生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方面享有平等机会,《方案》提出,将北京市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纳入公务员招考范围。在公务员招考和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因岗设职,鼓励公平竞争,促进人岗相适,支持事业单位面向高水平技能人才开展定向招聘。

在公开招聘中,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照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对待,并享受相关就业创业政策。北京市职业学校中,被北京市重点发展领域用人单位聘用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或国家级一类技能大赛奖牌的应届毕业生及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记者赖志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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