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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5月8日电(记者 王硕)为推进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激励科普人员职业发展,中国科协面向中央在京单位试点开展科普专业职称委托评审。自开放系统至5月4日,已经有11家中央单位申请成为科普专业职称推荐单位,140余人正在在线填报职称评审表。

全国科普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科普专、兼职人员数量为182.75万人,为公众与科学之间搭起理解的桥梁,为提高公民科学素质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目前,在中央单位层面目前还没有直接针对科普专业的职称评审,对于科学客观评价科普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存在一定缺失,对科普人员的聘用、考核、晋升等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发展中的问题,中国科协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科普专业职称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面向中央在京单位首次试点开展研究科普专业职称委托评审工作,希望科普工作者获得更多的职业归属感和获得感,成为进一步助力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催化剂”。

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部长李坤平介绍,解决科普专业人员职称晋升的问题是当前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近年来,各地方都在积极探索相关办法。自2019年5月至今,北京等10个省市先行先试,先后出台了科普工作相关领域的职称评审办法,探索开展图书、文博、研究等系列的科学传播等相关专业职称评审。截至目前,已有7省市组织开展了相关职称评审工作,约有近1900名科普工作者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职称,科普专业能力得到了认可。

在借鉴地方试点及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本次科普专业职称评审明确科普专业职称评审的能力、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照适度偏严的定位确定业绩成果条件和学术技术条件,确保科普专业职称“含金量”。坚持分类评价,结合科普工作实际,分为科普研究、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两个方向。科普研究方向着重评价科普理论研究学术影响力等。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着重评价科普原创能力和科普传播工作社会效益,将内容创作、展览展品、音频视频、动漫游戏、教材课程、活动赛事、讲座报告等纳入评审条件,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力,使评价工作更能体现科普工作特点、更具针对性和实操性。例如,借鉴有关地方经验,将网络阅读量“10万+”的科普作品等同于发表论文;对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方向的论文要求适度降低。

为扩大科普专业职称的受众面,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扩大为:中国科协直属单位、中国科协所属全国协会、协会、研究会。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人民团体所属单位,中央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等中央单位可委托中国科协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此外,还制定了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破格条件。将申报人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科普领域省(部)级奖项,获得全国科普工作领域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称号,发表顶级期刊论文等情况作为破格申报的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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