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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省上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

兰州市下达任务指标1100人

每日甘肃网5月30日讯(奔流新闻·兰州晨报记者 王思璇)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2023年度,甘肃省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项目,下达兰州市任务指标为1100人,其中,城关区795人、七里河区80人、西固区85人、安宁区48人、红古区12人、永登县20人、榆中县40人、皋兰县20人。

用人单位资质须运行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能够与招聘毕业生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兰州市辖区内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各类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参与项目。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区人社部门申请项目名额,提交岗位需求。

参与项目的高校毕业生须是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以未参加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判断标准,不限毕业年度。须是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愿意在甘肃就业的省内院校新疆、西藏籍少数民族毕业生。同时,毕业生可关注各县区人社部门发布的招聘信息,及时参加招聘会。

9月1日起,用人单位需安排项目招聘人员上岗,办理社会保障卡,缴纳社会保险。各县区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交的审核结果,次月起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将生活补贴发放至项目招聘人员个人社保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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