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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9日发布消息称,新修订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下称“《条例》”)定于今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条例》将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条例》规定,要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边界;明确镇街和功能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职责对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制度、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约谈制度等内容作了系统规定。针对容易引发事故的行业领域、危险作业和重点环节,《条例》指出,要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明确餐饮行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监管部门;加强危险作业过程管理;健全承包承租环节安全管理;健全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集团企业的总部指导管理作用;为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人性化安全保障。此外,《条例》还明确了要以坚持预防为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建立健全区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地方政府对重点行业领域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建立健全风险公示和事故隐患督办制度,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公示制度;细化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