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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财政部等5部委通报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考核成绩,湖北省再获“A级”,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成功实现自2013年实施精准扶贫以来专项资金国家绩效评价“十连A”的省份,为国家对湖北省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七连好”作出积极财政贡献,累计获得中央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奖励14.23亿元。

近年来,省财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2021年将原“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调整优化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针对湖北省实际研究出台省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在省直部门中率先完成帮扶政策优化调整。

2021—2022年,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决履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支出责任,筹措衔接资金476.5亿元(中央资金132.27亿元、省级资金97.66亿元、市级资金54.92亿元、县级资金191.64亿元),共支持实施项目4.7万多个,资金预算执行率年均98.3%,支出情况符合预期。其中,支持发展农作物种植面积1005万亩、支持水产养殖面积204万亩、支持畜牧养殖2227.3万头(羽)、新建产业配套面积5243万平方米,新建及改扩建交通道路里程19998公里,建设提升农村安全饮水保障工程3545处,带动全省脱贫人口2022年人均纯收入达14705元,较上年增加14%。

2023年,湖北省接续做好巩固衔接投入保障工作。其中,争取中央衔接资金69.61亿元,同比增长3.75%,位居中部第2名;争取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资金1.41亿元;同时湖北省本级在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严峻的背景下,计划筹措省级衔接资金49亿元,确保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确保符合国家考核要求。

同时,聚焦重点地区。省财政进一步加大对3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2023年分配给37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中央衔接资金为55.4亿元,占全省资金总量的79.6%。聚焦重点内容。2023年,湖北省按照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不低于60%的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县域富民产业,支持全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解决产业提档升级的关键制约,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联农带农富农,继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聚焦重点工作。自2023年起,通过衔接资金支持新一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2023—2027年湖北省计划每年扶持1000个村左右,每村补助6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50万元、县级资金10万元),优先支持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集体经济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切实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实现新提高,坚决遏制新增村级债务。

(长江云新闻记者 祝如月 通讯员 王岳坤 责任编辑 徐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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