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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戴小巍 秦励 魏雪娇)夫妻“默契”配合,分饰多角,在医院附近售卖“特效药”行骗。近日,经恩施州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吴某等4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8月10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1月,吴某伙同其丈夫杨某,以及黄某和万某夫妇在建始县人民医院附近蹲点,寻找下手对象,兜售“天仙子”,骗取他人财物。而所谓能治百病的“天仙子”实际只是用荞麦制成,制作成本仅数元。

同年1月12日,吴某在医院门口“搭讪”了陈某,通过聊天得知,陈某患有高血压,长期需要吃药,吴某便谎称自己家人也有高血压,取得陈某信任。随后吴某等人与假扮医生的杨某偶遇,杨某声称,有一位老中医卖的“天仙子”能治愈高血压。

治病心切的陈某就这样被带进了圈套。到达买药地点后,“老中医”佯装专业,通过把脉问诊,准确说出了陈某患有高血压的病情。陈某也因此对“老中医”更加深信不疑。为了进一步取得陈某信任,吴某“率先”购买了800元的“天仙子”,并“贴心”帮助不会使用微信支付的陈某套现,以便购买。就这样,吴某等人成功骗取陈某800元。

同年9月,吴某等人再次上演同样的戏码行骗,结果被当事人识破。警方接到报警后,很快将几人抓获。

“被害人多为从医院买药出来或在医院住院的人员,这些人普遍治病心切,防范意识不强……”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经查明,2022年1月至9月,吴某等人流窜在恩施市、建始县、宣恩县、鹤峰县等地医院附近,采用上述方法先后骗取41人财物共计2.6万余元。经该院提起公诉后,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提醒,市民朋友千万不要迷信“祖传秘方”等虚假宣传,也不要擅自购买、使用来路不明的西药和中草药。在购买药品时,应仔细查看药品包装、药品字体、药品批准文号、药品说明书、药品有效期,并及时索要购买凭证,保障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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