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从2023年6月21日18时起暂停办理医疗(生育)保险部分业务,受影响业务最迟于至7月1日9时全部恢复。

暂停办理的业务范围

涉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单位注销、单位分立合并、单位整体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变更、人员增减、职工信息变更等公共业务,以及随用人单位正常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医保在职转退休、医保不足年限一次性补缴等专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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