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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8月15日)上午,十堰市召开忠诚当好“守井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分别围绕十堰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生态环境保护、流域综合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活垃圾填埋场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进行了介绍。

长江云新闻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十堰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划定市域生态红线7721.26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32.72%;大力推进“绿满十堰”行动,累计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70.7万亩、植树造林321.6万亩、退耕还林271.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713.49平方千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3.86%;全市成功创建生态乡镇153个、生态村1638个;先后投入11.4亿元在全市1578个行政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环境整治覆盖率达87.3%,全市建成1900多台(套)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37.68%,十堰农村污水治理模式被列入全国美丽乡村建设典型案例。

十堰严禁涉水重污染工业项目落户,拒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145个,先后关闭转产规模以上企业560家,禁养区内134家养殖场(小区)全部关闭,落实“十年禁渔”政策,清理丹江口库区网箱18余万只、围栏养殖21.9万亩。划定110个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深度融入流域综合治理“底图单元”,实施分类分区刚性管控。

十堰扎实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累计投入70余亿元,建成119座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日均处理量达90余万吨;建成43座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达4190.8吨,建成城乡污水管网2721公里,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运维经费近4亿元,托管运营全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

十堰累计自筹资金30多亿元,全力推进“五河”治理,通过实施截污工程、清污工程、减污工程、控污工程、治污工程、管污工程等“六大系统工程”,构建前端“正本清源”、中端“休养生息”、末端“严防死守”的治理体系。官山河、犟河、剑河持续稳定达到国家地表水Ⅲ类以上水质标准,泗河水质达到Ⅲ类,神定河水质达到Ⅳ类。

十堰还建立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市政府每年统筹3300万元用于水环境质量考核奖励;建立县乡跨界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体系,明确县域跨界断面28个、乡镇跨界断面119个,推动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推进断面水质持续改善。

通过努力,丹江口水库水质长期稳定保持Ⅱ类,全市27个省控以上考核断面有26个达到优良,占比96.3%。截至目前,十堰已累计向北方供水超579亿立方米,惠及京津冀豫沿线24个大中城市、190多个县(市、区)、8500万人口。

(长江云新闻记者 赵龙文 通讯员 顾才华 刘晨鑫 叶相成 夏鑫垚 责任编辑 谢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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