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为做好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按照《河南省餐饮服务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效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兰考县教体局多措并举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保障全县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高度重视,抓细抓实。随着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春季学期开学师生返校,用餐需求和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陡增。兰考县16个中心校、局属学校强化风险意识、深刻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县中小学校及时汇报沟通,争取乡镇党委政府支持,加强组织领导,以推动落实《河南省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落地实施方案》为抓手,制定工作方案,要求辖区所有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进行全覆盖、零距离监督检查,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人,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督促整改到位、处罚措施到位,确保隐患排查工作抓细抓实,取得实效。

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全县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校外供餐单位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河南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要求,校长园长担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研究部署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牵头制订、完善落实校长陪餐制等;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工作职责,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原料采购和贮存、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设施设备清洁运转、餐用具清洁消毒、加工操作间环境、备餐分餐和送餐管理等,逐条逐项进行自查整改,堵塞管理漏洞,消除风险隐患;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引导校外供餐单位通过HACCP、IS022000等体系认证。

突出重点,严格检查。要求各中心校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和“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为内容,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店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实行校领导陪餐、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按要求贮存食品原料、规范标识标签、制作场所是否清洁、中小学、幼儿园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生食类食品,及使用高风险食材行为、是否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是否对备餐间和运输车进行清洁消毒等。

教育宣传,提升意识。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专题培训、通报典型案例等形式,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将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贯穿于日常监督检查全过程;充分利用“豫食考核APP”,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抓好从业人员培训考核, 重点培养提升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使从业人员知敬畏、守法律, 自觉守法经营,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推进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在食堂醒目位置张贴食品安全常识等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动员师生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氛围。

沟通配合,应急处置。各中心校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督促指导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前期处置工作,严防前期排查处置不当,事态扩大产生不良影响;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和信息上报能力。

(兰考县教体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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