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记者许梅通讯员婺检何程玮


【资料图】

“喂,我要报警!我爸又把我妈打了。”今年4月4日,金华的何先生拨通报警电话,这是他半年多来为保护母亲第二次报警。

何先生的母亲方女士与其父亲何某于1994年结婚。婚后,何某常因琐事对妻子拳打脚踢,致方女士多次受伤,最严重的一次,直接挥拳导致方女士鼻骨骨折。

虽然遭遇家暴,但方女士一直隐忍。儿子长大成人后,提出支持母亲离婚。可方女士因观念保守,担心自己离婚影响到儿子,犹豫不决。本在外地工作的何先生为了保护母亲,只能请假在家。

但何先生知道,这并非长久之计。“我妈妈随时面临家暴风险,我也不可能时刻守在她身边,请你们帮我想想办法。”今年4月15日,也就是方女士再次遭遇家暴后,何先生通过律师联系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的检察官。

检察官认为,何某对方女士实施家暴,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方女士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其人身安全具有现实危险性。为保护当事人,检察官马上与其对接,建议其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检察机关进行支持起诉。

48小时内,检察官走遍当事人曾就医的医院、报警的派出所等地,完成证据收集固定,并制发支持起诉书。法院受案后,连夜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整套流程在72小时内走完。这下,何先生悬着的心终于落下。

像方女士这样遭遇家暴,却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向法律寻求保护的,还有多少?

从该案出发,检察官进一步调研发现,人身安全保护令出台以来,当地受理家暴警情超过千起,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寥寥,至今仅作出18份。

为加大对家暴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家暴受害者,婺城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在走访行政单位、调阅2020年至今相关案(事)件资料进行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联合婺城区委政法委、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城区司法局、婺城区妇联在全区推行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引导家暴受害者维权,积极开展相关案件支持起诉工作。同时,规范家暴前端处置、建立多部门反家暴协作机制,并在具体办案中引入《家庭内成员暴力危险评估量表》,建立健全风险评估。

该机制还创新建立家暴黑名单,对名单内成员重点关注,及时反馈;对于一年内重复报警或有伤势的,经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严格执法,如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将直接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拒绝“和稀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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