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免去:张小红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严慧勇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沈光明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卯俊民的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