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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游戏茅”之称的吉比特8月15日盘后发布的2023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49亿元,同比下降6.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亿元,同比下降1.8%;基本每股收益9.4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元(含税)。

在营收和利润都出现下滑的情况下,仍然“豪横”分红,从投资者的角度来看,当然是非常高兴的,也是十分欢迎的。谁不希望自己购买的股票,能够有高额分红、大额分红。如果能够持续分红,就更开心、更欢迎。

问题是,上市公司能否分红,怎样分红,分多大的红,也不是靠拍脑袋,靠一时冲动,而必须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既能够让投资者得到实惠,让投资者增强对企业的信心,也要让企业有发展的潜力,而不是分光用光吃光。因此,分红也不是越多越好,越“慷慨大方”越是好企业。

我们说,有的企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现金分红,而且分红额度很大,如贵州茅台、格力电器等,原因是,这些企业业绩一直很好,分红占当年利润的比重也比较合理,不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投资这样的企业,对投资者来说,不仅能够获得不错的回报,而且比较安全,不需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那么,对吉比特来说,又是怎样的情形呢?“豪横”分红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不能对外的秘密,还是大股东就是有这样的魄力呢?如果仅仅只是今年上半年“豪横”分红,倒也可以理解,难得一次,提振一下投资者信心,是必要的,也是会有比较好的效果的。但是,连续两年、三次这样的分红,就有点让人看不懂了,就不太像正常分红的样子。就让人不得不用怀疑的眼光来看,“豪横”分红的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秘密。

2022年10月,吉比特发布2022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元(含税),合计金额达到10.06亿元,而公司前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0.12亿元;吉比特发布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显示,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虽比前三季度低许多,但只有短短的三个月时间,投资者又能获得一次远高于一般上市公司的分红,当然是十分开心的事了;半年后,2023年上半年的分红计划又出炉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元(含税),利润分配金额预计为5.04亿元(以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总股本计算),占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4.6%,是又一次标准的“豪横”分红。一年半时间,三次分红,每10股分红现金达到了240元,就是贵州茅台,也只能自叹不如。

能够以这样的大手笔分红,说明企业的盈利能力还是可以的,不然,想大手笔分红,也没有条件。但是,以这样的大手笔分红,等于把家底也分光了,又似乎让人无法理解大股东的心思。2022年前三季度的分红,把归母净利润分个精光。今年上半年的分红,又把归母净利润分掉了3/4。而一年半的分红,实控人卢竑岩拿走了其中6亿元左右,是真正的最大受益者。其他大股东,自然也是大手笔分红的受益者。对普通投资者来说,高达数百元的股价,预计也买不了几股,所谓高额分红,自然也是中看不中用。

这也意味着,吉比特的“豪横”分红,真正的受益者,并不是普通投资者,而是大股东,尤其是实控人。这其中,有没有对战略投资者的承诺,有没有对参与企业上市前各轮融资的投资者的承诺,都是一个未知数。吉比特的“豪横”分红,怎么看也无法看懂。因为,如果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就不可能进行这样的分红。以这样的方式分红,就不可能把企业做大做强做优,而只是大股东借助上市公司平台套现的一种手段。尤其像吉比特这样的游戏公司,把上市公司当游戏玩,也是常有的。玩好了,自己赚钱;玩砸了,自己利益也不受损害,受损的是投资者和市场。

因此,希望交易所和监管机构能够对这种分光用光吃光的分红企业予以关注,切不要因为鼓励企业分红,就对过度分红、吃光式分红、大股东套现式分红不闻不问,最终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吉比特到底是一家什么样的企业,我们不能轻易下定论,但是,这样的分红方式,肯定是不提倡、不鼓励、不支持的,是需要严厉监管的。如果每家企业都以这样的方式分红的话,会把市场的资金抽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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