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6月13日上午,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团队法官驱车60余公里,来到双槐树乡东川村,深入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对一起涉道路、林地的邻里侵权纠纷案进行实地勘察与走访,并现场开庭审理调解。

案情回顾

原告倪某环与被告倪某国系本家,也是隔墙邻居,两家素有积怨。因出行道路、饮用水井使用及占用林地发生纠纷,经乡、村、组多次协调无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停止侵权。


(资料图)

卢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该案后,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更好地处理双方矛盾纠纷,办案法官胡斌决定到纠纷现场实地勘察,并现场开庭调解。

实地勘察

当天上午,烈日当空。胡斌法官一行来到纠纷现场,会同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和村干部一起,对现场进行丈量、勘察,并走访其他村民,实地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土地边界现状,详细了解矛盾纠纷的由来,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希望双方从亲情及邻里和谐的角度出发,互谅互让。

通过实地勘察与现场走访,承办法官不仅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有了更为精准的认识与把握,同时也能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更零距离的释法说理,从而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打下了基础。

现场开庭

勘察走访结束后已近中午,法官们顾不得休息,在纠纷现场小院里的一棵大树下开庭审理案件。

一张小方桌、几个小板凳,国徽悬挂于大树上,法官、书记员、原告、被告依次就座,这样的法庭虽然简陋,但该有的一样都不少。接下来,一场别开生面的庭审开始了……

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有条不紊地进行着。为了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复合破裂的亲情,办案法官一边开庭审理,一边联系当地村干部和民调人员前来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

庭审一直进行到下午一时许,但是法官们的工作并未结束,他们仍在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但因双方积怨较深,没有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决定庭后再次进行调解。

“设立巡回法庭,下乡现场开庭审理调解案件,就是要让法律更加贴近群众。”办案法官胡斌说。

“这起案件就发生在村民身边,现在把法庭搬到村里,带给了村民对法律最直观的感受。”参与调解的村干部说,这是他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旁听法官审案。“今天也算开了眼界。”

下步工作中,卢氏县法院将持续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将法庭搬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闹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赵富林/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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