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硕士学历入户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2、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社保

(1)申办时须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1个月)即可。

(2)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在办理引进人才入户业务中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根据有关规定,将部分特殊情况下的补缴情形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国外硕士学历入户条件:

适用范围

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及本科学历或国(境)外硕士(含)以上学位,且在以下类型的用人单位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广州市。

(一)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工作;

(二)在省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工作(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清单内的非公经济单位除外);

(三)在广州创办企业或开办个体工商户。

申报条件

(一)入户年龄要求

1、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2、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的留学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二)社保要求

1、 申请人申办入户时需在广州市缴纳社会保险(五险同参),且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2、 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如存在补缴情形的,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 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自行获取社保缴费记录;如系统无法获取,受理部门将自行核查;如查核无记录的,另行通知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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