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高校:

为落实《河南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根据《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省2023年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及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资料图】

一、立项要求

(一)重点支持领域。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的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二)项目申报。各本科高校按照重点支持项目、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进行申报。重点支持项目、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类项目遴选择优推荐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鼓励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二、项目经费及指标

为确保“大创计划”实施目标和项目水平,各高校对推荐申报的创新训练重点项目和创业类项目须按照支持经费不低于2万元/项、创业实践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10万元/项、创新训练一般项目平均支持经费不低于平均1万元/项的标准予以资助。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经费的2倍。

根据我省实际,对“大创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各高校要加强对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管理,足额给予经费支持,确保项目高质量开展。对建设成效突出和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展示的高校,在申报指标上给予倾斜。

请各高校将本校目前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方案报送至我厅,同时发送电子版。

三、结题验收

结题验收范围为2023年应结题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创计划”项目,要求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高校需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

(二)强化成果总结。各高校要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我厅将适时启动项目成果的展示、交流和推广。

(三)优化项目管理。各高校对未通过验收和中止研究的项目,须做好情况分析,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优化完善“大创计划”项目的管理体系和保障支持。

四、项目报送

请各高校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网址https://dcjh.open.ha.cn/Index.aspx,操作指南可在“通知公告”栏下载),在平台填报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级“大创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项目信息。各校需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平台账号管理中修改更新本校管理人员信息,加入QQ管理工作群(群号208509593)或微信群。

(一)立项项目。请学校管理人员分配学生项目(请设置学号为学生的登录账号)。各学校请按项目排序推荐,项目编号命名规则为“2023+学校代码+3位数推荐排序号”,如郑州大学推荐排序第一的项目编码为“202310459001”。每个项目需报送创新训练计划申报表、创业计划项目申报表。

高校在平台“流程管理”中选择校级项目信息上报,填报本年度校级项目信息。

请报送每个项目的申报表和本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情况数据统计表”纸质材料各一份。

(二)结题验收项目。学校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验收国家级和省级项目每个项目提交验收成果,提交校级及以上项目验收情况,在平台导出“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情况数据统计表”和“结题项目成果汇总”,加盖学校公章后报送至我厅。

五、报送时间

请于6月20日前登录“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进行填报,并提交有关材料。

联 系 人:刘克桥 赵万勇

联系电话:0371-69691868 69691855

电子邮箱:hngaojiao@126.com。

报送地址:郑州轻工业大学东风校区办公楼416房间(联系人:刘苏萌,联系电话:0371-66080653)

附件: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指标

2023年5月24日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