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关于2023年公开考核招聘省属师范院校定向服务宜宾市高县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相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高县部分教育事业单位拟面向2023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招聘单位及数额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详见《高县考核招聘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签约服务宜宾市高县的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应聘者须遵照《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符合《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文件要求。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费师范毕业生请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下载并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市高县2023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报名信息表》(附件3),于考核招聘当日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考核招聘现场进行,需提供以下资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审核后交复印件)、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生证以及学习经历、获奖情况、《自荐书》等证件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考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考要求
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考核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考核招聘方式。
(一)公开考核招聘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双向选择、公开考核招聘”原则。
(二)公开考核招聘时间及地点
1.招聘时间
专科层次:招聘时间3月2日9:00—15:30,当日8:30—9:00报到。
本科层次:招聘时间3月3日9:00—17:30,当日8:30—9:00报到。
2.招聘地点:
专科层次:成都师范学院1教楼E-103阶段教室。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本科层次: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地址:成都市静安路5号。进入本校需提前录入身份证号码(招聘县(区)负责收集身份证号码),并凭身份证在校门刷卡进入。
其他院校2023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均需自行前往相应层次招聘地点参加招聘.
针对2023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的招聘仅限本次招聘,不再另行组织。
(三)具体考核招聘办法
1.考核招聘小组审阅考生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按照设定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同时与考生进行面谈。
2.面谈后,考核招聘小组按照竞争、择优原则,在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中,进行专业技能面试工作。
3.专业技能面试流程见《高县2023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考核招聘细则》(附件2),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核招聘成绩的公布和考生选岗
考核招聘小组进行面谈和专业技能测试评分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岗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人选,并按有关规定现场签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考生通过就读高校提供)。各学科最后一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人选的面试成绩相同的,由评委组重新组织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如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本次招聘暂不选岗,待毕业报道后重新调整岗位予以安置。
面试考核工作结束后,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公告成绩及排名。聘用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434号)规定,资格复审分以下几种情况办理: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到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报到,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体检程序。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在毕业时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按照违约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公费师范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毕业后1个月内须到签约服务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到,由协议服务地统筹安排,但暂缓享受公费师范生就业政策。未报到的,按照违约处理。已报到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毕业次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按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享受就业政策;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按照违约处理,违约时间从毕业时起算,需多缴纳一年滞纳金。
六、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
(一)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五)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公示
(一)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对通过考核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人事聘用合同时,将按相关规定约定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等。
十、纪律与监督
考核招聘小组、招聘单位在招聘工作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362195。
十一、其他事项
(一)针对2023年毕业的省属公费师范生的招聘仅限本次,不再另行组织。考核招聘所有程序需由本人到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核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高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xian.gov.cn/zwgk/tzgg/)为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相关招聘信息均将在此网站对外发布。为便于信息沟通,欢迎报考高县教师岗位的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加入QQ群:“高县2023公费师范生招聘”(群号:745252545)。
十二、本通告解释权归属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