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基础课、专业课、选考课等。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不同,考试科目也是不同的,大概在12-16门左右,所有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就可以申请毕业,获得学历。
自考考试科目都有哪些
一、公共课。一般在3~5门左右,其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概》、《英语二》三门课程为必考公共课,无论什么专业都需要考这三门的。
二、专业课。一般在8至10门左右,专业课的设置都是由各主考学校对本校内此专业的教学要求设置的。如法律专业的专业课包括:民法、刑法、商法、国际法等。
三、基础课。基础课是该专业考生要学习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能的课程,目的是为考生学习专业课打下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基础。
四、选考课。选考课程是指在一个专业考试计划中设置的一些选修的课程,例如感觉英语自学难度大的考生可以选择几门选考课程替代英语二的学分,一般是考3到5门课程,不同主考院校的要求也是不同。
自学考试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报考自考本科段的考生,应带专科毕业证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该专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与所学专科专业不同的本科,根据专业的不同需要加试相应的课程;
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才可报考高等教育本科自学考试;
已公布停考的专业,仅限在籍考生按有关文件规定报考;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考。考生办理本科毕业证书时,必须上交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本科毕业证书。专科在读的考生也可以报考本科,只是领本科毕业证的时候必须要有专科毕业证。
考场须知
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开考前20分钟考生持有关证件进入考场;
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次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