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资料图)

还是销售和燃放

烟花爆竹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刑事处罚

但偏偏有人要以身试法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洪洞警方持续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此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零容忍。

近日,民爆中队与曲亭派出所民警主动出击、深入排查,发现曲亭镇张某娃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共计525件。民警在巡查中当场查获烟花爆竹310件,经深入调查发现,张某娃已将215件烟花爆竹销售给孙某伟、张某国、薛某武三人,立即组织警力将已销售烟花爆竹全数追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张某娃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张某娃(男,49岁,洪洞县曲亭镇人)已依法刑事拘留,孙某伟、张某国、薛某武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烟花爆竹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非法储存和非法经营,对辖区公共安全和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将会构成严重威胁。广大市民可通过110报警电话,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警民携手、共铸平安。年关将至,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相关规定,文明过节。

编辑:侯玉涵

审核:狄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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