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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涡阳法院对一起诈骗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被害人。

“我是阳阳,今天跟老婆生气了,能不能借我2000块钱,下周就还你。”市民董某突然收到陌生来电,对方自称是“阳阳”,想借点钱应急,董某问是不是朋友栗某,对方立刻承认,董某就没多想,通过微信将2000块钱转给了对方。转账之后,董某发现不对劲,等再发消息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删除,这才意识到被骗,于是立刻向派出所报案。不久后,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被告人赵某在工地务工,收入不高,但烟瘾很大,为了获取更多花费,赵某便想到了一条“生财之道”:先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查找陌生人的微信号,然后拨打受害人昵称上的电话或者添加微信好友,谎称自己是“阳阳”或者“祥祥”,如果受害人问是不是XX,就顺着受害人的话聊下去,让受害人误认为是其亲戚或者朋友。

获取信任后,再以夫妻吵架、需要上礼、小孩上学等借口,向受害人借钱,诱骗被害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收款码等方式向其转账,收款后便将被害人微信、支付宝账号删除。

2022年8月以来,赵某用该种方式诈骗被害人9人,每笔金额从200元至4000元不等,共计诈骗1504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公诉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赵某以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财物,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生活中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预防各类诈骗,做到不轻信陌生人,不透露身份信息,不给陌生人汇款,不参与任何刷单,避免上当受骗。

记者 李锦文 通讯员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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