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艺戈 通讯员 陈文滔 闫爱萍


(资料图)

“队伍集结完毕,现在出发!”被执行人拒不迁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联动辖区多部门,依法强制腾退。

据了解,A公司与B公司、C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仲裁,确认涉案物业租赁合同终止,裁决B公司、C公司返还租赁物业并支付拖欠租金、违约金以及房屋占有使用费等款项。仲裁裁决生效后,B公司、C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A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涉案房产现场张贴了《限期搬迁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限期内搬离涉案房产。但超期一周后,被执行人依然在涉案房产内正常营业、丝毫没有搬离迹象,存在消极、抗拒执行的情况,法院遂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腾退涉案房屋。

涉案商用物业面积超2000平方米,执行干警多次现场勘查,发现物业内堆放杂物,被执行人公司部分员工仍在办公。经了解,被执行人有拖欠员工工资的情况,强制搬迁存在困难和风险。为确保执行行动高效稳妥,南山法院多次与公安分局、社区等部门召开会议,反复讨论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和突发情况应对预案,确保强制搬迁工作安全有序。

抵达涉案物业后,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析理,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拒不现身。在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执行干警宣读了法律文书,执行团队依法展开清场行动。

进入现场后,执行干警疏导无关人员离场,但此时有几名被执行人公司员工态度消极、拒不离开。“你们这样一弄,公司没法正常经营,原来拖欠我们的工资就更没有着落了。”一名员工向执行干警诉说。

了解到员工的担忧后,执行干警采取情绪疏导与释法析理并行的方式,引导员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依法维权,并告知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经执行干警反复沟通,最终说服在场无关人员有序离场。

清场后,一名自称是被执行人公司股东的利害关系人崔某进入搬迁现场。面对法院强制腾退工作,崔某情绪激动、不愿配合,一再向执行干警提出各种理由阻止搬迁。

经综合考虑,执行干警决定先将崔某带回法院,与他耐心沟通,听取诉求,向其释明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通过合法途径提出异议。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有效化解了崔某的对抗情绪,确保清场交付顺利进行。

随后,执行干警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推进清场工作,对涉案场所财物进行清点造册、打包装箱、搬运装卸等。公证部门对执行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实时监督。

至当晚深夜,涉案场所内物品已基本搬离,执行干警依法向申请执行人办理了房产交付手续。至此,此次强制搬迁行动顺利结束。申请执行人向执行干警连声感谢,为此次强制搬迁行动点赞。

来源 | 羊城晚报·羊城派

责编 | 冯小静

校对 | 彭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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