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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湖北省本轮强降雨已基本结束,江河湖库水势总体平稳可控。依据《湖北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湖北省水利厅决定于7月10日10时终止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

通知指出,湖北省仍处于主汛期、梅雨期,天气变化不定,极端天气频发。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终止后,各地各相关单位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继续做好水旱灾害防御日常工作,密切监测天气变化,严明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纪律,重点加强堤防、湖泊巡查防守,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突出抓好中小水库、头顶塘堰、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等重点环节的防范工作,确保防洪安全。

(来源 湖北日报 责任编辑 骆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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