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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应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药品说明书“无障碍”改造……这些无障碍环境建设将有法可依。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6月28日表决通过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该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变化?今天(7月10日)长江云新闻记者采访了武汉理工大学无障碍标准化研究与服务中心执行主任、全国无障碍环境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马卉。

马卉曾多次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的修订和研讨。他指出,国家制定专门法律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老年人乃至社会全体人员能够平等、充分地融入社会生活,共享发展成果。无障碍环境建设受益的不仅是残疾人,实际上跟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因为每一个人都要经历从幼年到老年的生命周期过程,而婴幼孩和老年人都是无障碍环境的实际需求者。

马卉认为,这次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亮点突出。首先这是一部有温度的立法。例如立法规定,停车场应当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显著的标识标准,而且无障碍停车位优先要供给那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其次,它体现了民主性和社会参与的特点。例如,在新建、改建、扩建、无障碍建设的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以及信息无障碍建设领域,法律规定要邀请残疾人、老年人代表以及残疾人联合会、老龄协会等组织参加体验试用活动,并且要遵循他们的意见。

马卉认为,新的立法给无障碍环境建设带来了几个改变。他说,以前大家对无障碍人群的理解是残障人士,现在它还包括了老年人、儿童、孕妇,几乎覆盖了所有的社会成员。另外,新法对无障碍环境也有了新的阐释,不再单纯是指过去物理空间那些硬的设施,电梯、坡道、盲道、卫生间等,它还涵盖了信息交流和社区服务等更多方面。值得一提的是,新法引入了公益诉讼的模式,这无疑将增强法律的执行力,为整个社会创造无障碍环境提供更有力保障。

(长江云新闻记者 胡云杰 责任编辑 谢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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