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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3〕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暑假期间重点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实抓细暑期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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