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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修订普高达标评估办法
省级达标高中不搞“终身制”
记者 黄星
本报讯(记者 黄星)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福建省普通高中达标评估办法(2022年版)》,对该省2017年版高中达标评估办法作进一步修订。福建提出,省级达标高中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评估办法》对评估体系作了重新架构,从学校管理、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特色建设、五育并举、校园设施、教育装备及奖励等9个方面,统领30个相应的评估项目。其中,将“党的建设”单列为评估项目之一,将“德智体美劳”分别作为评估项目进行考核,还将“心理健康教育”单独作为评估项目。
除了在“课程管理”项目中对课程实施提出整体的规范要求,《评估办法》还在“五育”下设的各项目以及“领导班子”“教师配备”“教师素质”“心理健康教育”等项目中明确课程管理及实施的要求。在评估标准上,《评估办法》在党建、德育、安全、心理健康、劳动教育、教材教辅管理等方面保持各级别标准的一致性。
福建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表示,凡确认为省级达标高中的学校,须制定新一轮3至5年的发展规划,并将学校发展规划实施、完成情况与校长任期目标考核结合起来。省级达标高中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经复评或专项督查,对达不到原定级标准的省级达标高中,教育厅将责成学校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降级或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对办学水平严重下降的,直接予以降级乃至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被降级或撤销省级达标高中称号的学校,自降级或撤销称号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达标晋级及省级其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