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民营企业的现实遭遇,侧面印证着“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还有持续改进的空间。以法律保障,以举措落实,打破隐性壁垒、实现平等对待,让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都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这才是民营企业的所需所求,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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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破壁”“提速”成为经济领域的热词。先是中央发布“民营经济31条”,就破除隐性壁垒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本市也印发《北京市贯彻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见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程序规定,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

在民营经济发展历程中,“破壁”一说并不算新。回顾中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至强的成长史,本身就伴随着藩篱的不断突破。改革开放之初,民营企业曾面临雇佣人数的限制,但如今民营经济吸纳了全国80%以上的城镇劳动力就业;1999年以前,民营企业并无自营进出口权,到2022年我国有进出口实绩的民营外贸企业达51万家;2014年,一纸文件为民营企业打开了商业航天的大门,到今天我国多路民营火箭正集体冲天、屡获突破……“它们无需撒种、施肥和浇灌,遇到春风,就会漫山遍野,蓬勃发展起来。”正如经济学者所形容的,改革开放与政策方针的持续推进,打破了民营经济面前一个个桎梏、一堵堵高墙,也推动了中国经济向前发展。

新格局不断打开、新趋势不断形成,但民营经济也遭遇着新的现实困难。就目前来看,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的诸多方面还对民营企业存有偏见和隐性壁垒,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始终若隐若现;个别中小微企业资金链紧张,普遍面临融资渠道少、金额小、期限短和利率高等问题。同时,民营经济乃至民营企业家时常处于舆论场“下风口”,“私营经济离场论”“新公私合营论”等时而冒出。面对“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各类经营主体本就承压不小,某些或明或暗的歧视贬损,无疑会加重民营企业思想上的包袱,阻碍经济活力的进一步释放。

我们党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也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这一立场、原则始终是明确的、坚定的。而一些民营企业的现实遭遇,也侧面印证着“坚持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还有持续改进空间。这其中有机制性障碍,如政策层层传导最后落实打了折扣;也有认知误区,如社会对民营企业仍存有偏见和不信任感,职能部门缺乏尝试的担当和勇气。面对种种呼声,中央层面高度重视,各地也在积极行动,瞄准痛点帮扶纾困,释放信号提振信心。

“最可靠的、最根本的保障,就是法治的保障。”根据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制度是启动效率的关键,制度创新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在今天的语境下,我们更需通过拼信用、拼法治,做到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服务上优化,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塑造持久的吸引力、释放广泛的创新力。经常和民营企业家打交道、聊一聊,就能发现,他们虽身处大江南北、各行各业,但有几点普遍的心态与诉求——“不要照顾要公平”,“政策不要朝令夕改”,“强化法治保障”,等等。以法律保障,以举措落实,打破隐性壁垒、实现平等对待,让不同规模的经营主体,都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这才是民营企业的所需所求,也是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市场经济大潮汹涌,有风有雨是常态。对民营企业来说,发展的信心来自于外部环境的指引、保障,更离不开自身本领的增强。忆及民营经济发展之初,有人常感慨春风拂面、“遍地黄金”。而现在,民营经济仍站在发展的风口上。高质量发展如火如荼,抓创新不问“出身”;收入增长消费升级,美好生活愿景多元丰盈;乡村振兴共同富裕,“万企兴万村”生机勃发……春潮涌动、机遇在前,民营企业又有着市场化程度高、决策高效、激励有力、反应灵敏、触角广泛等优势,大可苦练内功、乘势而上。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激发市场活力、尊重经济规律,就要给民营经济更加广阔的舞台,在全社会营造公平有序的良好氛围,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轻装上阵、专心发展,打拼出更加光明的未来。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晁星

流程编辑:严圣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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