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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赋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了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具体支持政策。

在加大金融政策扶持力度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大了向金融机构推荐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中长期贷款项目的力度。鼓励银行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性”原则,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和产教融合型企业发展;引导保险机构开发产教融合相关保险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重点用于实训基地建设。

在加大投资政策扶持力度方面,通过“十四五”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中职院校每所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在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方面,产教融合型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方面,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院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探索采取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

在加大信用政策扶持力度方面,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开展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结果好的企业,在例行检查、专项抽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在上市融资、政府资金支持、产业扶持政策、评优表彰、政务事项办理等方面予以优先或便利,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宣传。

“《实施方案》提出,健全激励扶持组合举措。主要考虑就是要让‘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支持政策看得见、摸得着,让产教融合型企业真正尝到甜头、得到实惠。在这方面,《实施方案》针对每一方面都列出了具体支持措施。下一步我们还将大兴调查研究,针对产教融合型企业面临的问题,研究创新激励举措,形成指导性政策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司长刘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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