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        证券简称:江特电机      公告编号:2023-01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收到

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胡春晖先生系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向公司

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春晖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胡春晖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

利能力等基础上,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用途、价格区间、金额、数量、实施期限

     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

     提议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提议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 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

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提议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不超过 10,000 万元。按回购金额下

限 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约为

价格上限 20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5,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 0.293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提议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

内。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

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胡春晖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

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无增减持计划。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

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六、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案。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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