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22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家教老师猥亵未成年人的案件进行了审理。被告人L系家教老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其在为被害人Z(10岁)补课时,多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同时对其判处终身从业禁止。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猥亵儿童,终身禁业,家教老师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