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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水平,全面提高我省基础教育质量,近日,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的意见》基础上,参考和吸纳了全国部分省(市)特别是长三角地区兄弟省份的实施意见,努力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中小学实验教学体系。《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目标、主要举措、组织实施三大部分。其中,主要举措包含加强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拓宽实验教学实施方式、提升实验教学保障力度、提高教师实验教学能力、健全实验教学评价机制、强化实验教学安全管理等六大项13小项。组织实施共含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经费投入、强化督导考核等三项。
《实施意见》指导各地各校完善实验教学评价体系和督导考核机制,保障实验教学资源的配备和使用、开齐开足开好课程标准要求的学生实验,对于新时期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体系建设具有强有力促进作用,推动我省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