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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香港12月15日电(记者谢妞)香港特区政府教育局15日公布《教师专业操守指引》,旨在清晰说明教师应有的专业操守及行为规范,鼓励教师自觉遵守,保障学生福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

特区政府教育局发言人介绍,该局在制订《教师专业操守指引》时,归纳出“专业信念”“恪守法治”等8项教师专业操守准则,并就各项准则举例说明教师“应该”和“不应”做的行为。若教师的行为属严重专业失当,会“终身停牌”,不得重新注册,以保障学生的安全。

在“专业信念”方面,教师要以教书育人为首要目标,努力为培育德才兼备、爱国爱家、具国际视野的年轻一代作出贡献,培育学生全面而均衡地发展,使其形成正面的价值观和态度,让他们能够立足香港、关心祖国、放眼世界。

在“恪守法治”方面,教师要正确理解宪法、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积极支持及推广国民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国家观念。

发言人表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其言行、操守和价值观对学生影响深远。教育专业和个人修养应相结合,实现以德树人。

教育局指出,学校管治机构可参考《教师专业操守指引》,订定员工行为管理措施和专业发展计划,以及表扬优秀教师。如有教师涉及专业失当或违法行为,学校可参考该指引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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