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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山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印发《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科类对应关系》,2024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中施行。

艺术类专业包括“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艺术类专业”两部分。

“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包括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从2024年起,不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原则上高校不再组织校考,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对于少数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的艺术院校,对考生艺术天赋、专业技能或基本功有较高要求的高水平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后,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中组织校考。

2024年起,不再跨省设置校考考点,所有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均在学校所在地组织。

参加高校非戏曲类的艺术专业校考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选择相应的类别参加省级统考,未参加相应类别省级统考或相应类别全省统考不合格的考生,其校考成绩无效。

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据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消息,自2022年开始,我省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全面取消校考,采用省级联考的相关专业,过渡两年,2024年实现高校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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