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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豫教工委办〔2022〕39号)要求,在各高校遴选、推荐、公示的基础上,省委教育工委组织专家,对各高校推荐的“大学生党员标兵”人选进行了评审,现将拟认定的2022年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见附件)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查证后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3年3月3日—3月9日
监督电话:0371-69691985(传真)
通信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邮箱:suxiaozhe@jyt.henan.gov.cn。
附件: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评审结果
2023年3月3日